八零年代军婚,作精女配甜又媚 第113节

  夏可晴一脸诧异,这她还真不知道。
  毕竟穿书前她是个孤儿,没有在农村生活过,只是比起小笼子一样的套房,她还是更喜欢立地房。
  但别墅太贵了,买不起。
  所以夏可晴穿书前咨询过郊区的自建房,因为比起别墅商品房,还是郊区自建房性价比更高一些。
  像夏家这么大的,还带一个小院子的宅基地起码十多万。
  如果房子的情况好一点,价格更贵。
  这还是二十八线小城市的价格。
  这个价格一直让夏可晴望而却步。
  所以她没想到,村里宅基地竟然是免费申请的,不会是骗人的吧?
  夏可晴不知道,她有个盲点,那就是穿书前,她是孤儿,在买房之前,她的户口一直都在孤儿院。
  孤儿院那边属于城市集体户口,并不属于某个村集体。
  所以她想在农村建房肯定要花一大笔钱购置村里的宅基地使用权。
  但穿书后,她是石峰村夏家的女儿,本身户口就在石峰村。
  作为本地村民,在符合申请宅基地资格的情况下,申请宅基地是不用钱的。
  弄明白之后,夏可晴高兴得不得了。
  这种情况简直就像是捡钱。
  “那咱们多申请几块,我,欣欣,和夏志杰,一人一块。”
  夏父和夏母对视一眼,“这……”
  最后夏母开口,“晴晴,不是我跟你爸偏心你弟弟,只是我跟你爸只有你弟弟这一个儿子,咱家可能不符合分户条件,所以最多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,咱们这宅子住的好好的,如果重新申请一块,这边可能就得放弃了。”
  “或是咱们把这宅子推了重新修建一下?”
  夏可晴不懂这些,虽然有点遗憾,但既然不能就算了。
  她想了想,又问:
  “爸爸,咱们村口的那口泥塘是野生的吗?”
  那口塘后面还有一大片山林,山林后面是绵延的田地,不过田地基本都由村民抽签决定承包权瓜分了。
  父母不愿意进城这事夏可晴也考虑到了。
  不进城没关系,那就干承包土地农田,办果园,鱼塘。
  现在干这些的人少,多少都能赚点钱。
  夏父一愣,“是啊,你问这个干什么?”
  夏可晴勾唇一笑,“我有个同学,家里是承包鱼塘的,一年能赚十来万呢。”
  一家子再次被夏可晴激动得眼睛都红了。
  “养鱼吗?”
  “大姐,养鱼我行啊!”
  夏志杰的话刚说完,就被二姐夏可欣狠狠敲了一下,“你行什么呀?你还读书呢!”
  夏志杰撇嘴,“要是养鱼一年能赚十来万,我还读什么书?”
  被父母一起瞪了一眼之后这小子总算是消停了。
  不过还是有些不服气。
  咱读书是为了啥?不就是为了赚钱将来过好日子吗?
  都能赚十来万了,还读什么书?
  夏可晴:……
  不得不说,这臭小子说的还挺对。
  只是人的每一个人生阶段都有各自的使命,什么年龄段就干什么事,要不然等过了这个阶段就会后悔。
  其实夏可晴说的有个同学家里养鱼赚十来万就是扯淡。
  这可是八十年代。
  或许有吧,但她说的是穿书前。
  她真有个同学家里是养鱼的,一年当然不止十来万,那得是几十万。
  但现在不是八十年代吗,怕吓到家人,所以她稍微改了改,结果没想到,还是说多了,给家里人打了鸡血。
  “孩子爹,那要不,咱们就干?”
  如果是别人说干鱼塘,承包土地,开办果园,那他肯定是不敢做的。
  这些也是要投入成本的,养出来的鱼卖给谁啊?
  到时候全赔了,什么都没了。
  但现在说这些话的是自己最有出息的长女,夏父也被说动了。
  孩子出息了,当父母的也不能拖后腿不是?
  孩子说得对,他跟孩子娘还年轻,当然得折腾折腾了。
  再不济也就跟以前一样。
  沈家都翻身了,还打算给三个儿子申请宅基地,他们老夏家不能申请宅基地,但闺女愿意出钱给家里翻修房子,他们这当爹娘的还能腆着脸什么都不干?
  虽说作为闺女,孝敬父母是应该的。
  但碍于世俗传统,以后这房子肯定是留给儿子的,大闺女和小闺女始终是吃亏的。
  所以夏父夏母就决定,折腾起来,万一成功了,当父母的还能补偿两个闺女儿。
  如果失败了,那再不济他们也努力过不是?
  这件事就这么定了。
  过了初六,整个石峰村一改悠闲安逸的模样,开始忙碌起来。
  这也算是石峰村的传统。
  初六都过了,年算是过完了,新的一年要开始了。
  新年要开始新一轮的积累,所以要忙起来了。
  很多在外面打工,过年回家的年轻人基本上也就初六开始踏上回程的车。
  不过,这段时间村子里就发生了好几件大事。
  第一件事大家其实都不意外。
  沈老三跟夏家老大定亲了,这次回来肯定是为了结婚和办酒席的事情。
  沈家趁机给三个儿子申请了宅基地。
  沈家有四个儿子,按照后世相关规定,最多再申请三块宅基地。
  但现实情况有些出入。
  沈老二当了老师之后,户口就转出去了。
  作为非本村村民,他不能申请本村宅基地。
  而沈老三是现役军官,户口也在部队,也不能申请单独的宅基地。
  而如果按照后世规定,沈家老俩口必须跟一个儿子同户,也就是说,其实真正能申请宅基地的只有沈老四。
  不过这个年代,相关规定还没有那么详尽,最后沈家给沈老大和沈老四各申请了一块宅基地。
  对于沈老二和沈老三这种情况,有相关规定不能申请本村宅基地,只能作罢。
  (按照我国相关规定,一直到九十年代后期才确立“一户一宅”,所以文中属于私设,也给沈老大和夏家申请了一块。)
  第二件事,当然是夏家也给儿子申请了一块宅基地。(我国自1998年后确立“一户一宅”,作为唯一儿子,是不允许跟父母分户的。文中属于私设。)
  第三件事可就更热闹了。
  夏老大家的女儿夏霏霏找了个有钱的对象,要在村里摆酒!
  谁?夏老大夏平山?
  石峰村的村民都懵了!
  第123章 县城大酒店办酒席
  难道沈家真的放弃夏平海家的,改为夏平山家的?
  不怪石峰村的村民八卦。
  实在是当初沈夏两家定亲,李丽荷闹得厉害。
  这事儿让村民们看了半个月热闹。
  沈老三这次从部队回来结婚,夏平山的闺女也宣布要办酒席,这就让人不得不误会了。
  偏偏夏家人什么都不说,沈家人也闭口不言。
  夏可欣都要气死了,“姐,你说夏霏霏是不是故意的?”
  “她有毛病是不是?之前也没听她说有什么对象?结果姐你跟我姐夫就要办酒席了,她也要办酒席?”
  “这不是有毛病是什么?”
  夏可晴的生日是正月初九。
  正常情况下,身份证登记日期是阳历。她出生当年对应的阳历是二月十三。
  但登记的时候没登对。
  那个年代基本上是长辈口述,登记员手写,有错误也是难免的事情。

上一章目录+书签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