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2章
低眉垂首走进屋内,一道低沉和蔼的声音传来:“南溪来啦,快坐别拘谨。”
顺声抬首,只见一位身材高大魁梧的中年男子坐在主位上,一张饱经风霜却难掩俊美的脸上带着和善的微笑,穿着一件同样老旧泛白的常服,身旁放着一把长剑,举手投足稳重威严,令人敬服。
姜南溪恭敬地行礼道:“小女姜南溪见过镇北王。”
“都是一家人不必如此多礼,快快起来坐下。”
“谢王爷。”说完乖巧入座。
“来人上菜。”镇北王说完,亲自提起茶壶,“北境苦寒没有什么好茶,南溪先将就喝着,等本
王寻来好茶叶再给你。”
姜南溪一心都在赵北岌身上,如今根本不在意衣食住行上的事情,说道:“王爷客气了。”
给人夹了一块羊肉,镇北王见人纤瘦得厉害道:“听宋至说,你一路过来几乎都没睡,南溪不管发生什么事,自己的身体最要紧,你好好吃饭休息,剩下的事情,明天再说。”
她根本没有什么胃口吃饭,只能带着希翼的目光看向镇北王问:“王爷,小郡王还是没消息吗?”
提到儿子,镇北王冷静道:“扶楹已经去了蒙鄂多旗,她带了搜救犬,这会应该有消息了。”
捏着筷子,姜南溪一点吃饭的胃口都没有:“我现在就去蒙鄂多旗。”
蓝凤见人情绪不稳,立即安抚人道:“南溪你冷静点。”
隐忍了一路,姜南溪再也忍不住了,双肩不断颤抖道:“王爷就您让我去吧,我要去见他,生死不论。”
看着情绪崩溃的人,镇北王同样忍着悲痛道:“臭小子来北境之前写了数百份家书寄到北境,跟我和他姐姐把你说得跟天上的仙女似的,说你如何的聪明、善良、温柔,是这时间顶好的女子,更直言除了他,这世上再无人配得上你。我看完信后只觉得臭小子被人夺舍了,能说出这般胡话来,如今见到你,我算是明白了,子徵为什么会喜欢你,你确实很不同,但孩子,听老父一句劝,现在天黑了,夜晚的雪原比白日危险数百倍,你真担心子徵,也只能明天再出发。”
抹掉眼角的泪水,姜南溪强忍下不安害怕的情绪问:“北岌是怎么中埋伏的?”
蓝凤说道:“听斥候回报说,他们在蒙鄂多旗的绿洲遇到了东兰人的驯鹿骑兵,随后与之交战,北岌率领玄鸮军突围,遇到檀于仙带领的先锋部队,两队人马再次交锋,期间队伍被冲散,北岌落入檀于仙事先埋伏好的弓弩手阵地,最终万箭...”
穿心两个字,蓝凤没敢说出,在那样的战场环境里,后有驯鹿骑兵,前后檀于仙带领的精英部队,周围还是一片流沙的情况下,想要全身而退几乎不可能。
再加上赵北岌被箭镞射穿双腿和肩胛骨,又掉入流沙内,如今生死不明,又是暴雪季的到来,人即使活着,恐怕身体也坏了。
第68章 殇离3重逢后,女主开始大杀四方
蓝凤的声音很轻柔,让人听着很舒服,但姜南溪却只听见了万箭穿心、双腿被废,肩胛骨被刺穿这几个字眼。
手里捏着的筷子不知何时被折断,细碎的木屑刺痛着伤口,但她已毫无知觉,如同行尸走肉般问:“当时他身边还有谁?”
看着情绪崩溃到临界点的人,蓝凤依然温柔道:“两名副将苏妖和秦霜,以及近卫统领顾亭。”
“这两人有叛变的可能吗?”
听到这,镇北王道:“绝无可能,苏妖跟秦霜是本王从小挑到子徵身边的近卫,他俩后来参军成为子徵麾下将领,不会叛变。”
“如此,那就说明檀于仙比从前更强大了。”
镇北王没有直接跟檀于仙交锋过,在她刚崛起的那几年,他因伤病慢慢退居幕后,在北境跟檀于仙打过最多交道的,是长子赵北尘。
北尘心思缜密,做事看得长远滴水不漏,因此擅长猛攻和闪电战的檀于仙,遇到北尘这样的主帅,只会打得非常窝囊,所以檀于仙那些年在北境讨不到什么便宜,随后她回到西北的月乘,开始跟北岌交锋。
东兰跟月乘有了檀于仙无异于如虎添翼,这个女人强大且贪婪,聪明且无畏,在她的带领下,边境各部整合成一体,成为能吞噬大虞的猛兽。
放下筷子,镇北王道:“檀于仙上战场的时间比北尘都早,因此她不管是先锋突击,还是坐镇后方指挥,都有着及其丰富的经验,在战场上,经验远比天赋更重要,但有一点,檀于仙比不上我们,也是她最致命的弱点。”
姜南溪瞬间了然:“月乘跟东兰都是马背上的部落,不擅长农耕,无法支撑他们打一场持久的消耗战,由于没有辎重后勤作为保障,也是檀于仙擅长猛攻和闪电战的原因,因为她走不远。”
镇北王十分认同:“但从这些年的交战来看,东兰人开始学会屯佃戍边种粮食,尤其是在木兰坡,他们开始养战马,这一点是从前的东兰人不会去做的,以前他们没有过冬物资,只会去抢。”
姜南溪同样肯定:“东兰人之所以能做到屯佃戍边,最重要的原因是大虞内部有荣亲王之类的叛国者存在,他们从大虞偷出铜铁等矿给东兰人,使得东兰人加强了军备,用上了农具,以及获得源源不断的粮食作为供应,如果不能切断荣亲王这个祸害源头,北境将永无宁日。”
蓝凤早就听闻边境互市里,一些行商手脚不干净,但苦于没有证据无法抓获,现在看着姜南溪便猜到,她已经有办法掐断这个祸害,便问:“南溪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吗?”
“能,但需要王爷的帮助。”
一听需要自己帮忙,镇北王瞬间打起精神道:“南溪需要本王做什么,尽管提。”
“我需要亲自接管北境军所有的辎重分配,以及边境互市的审查巡逻,包括互市的所有交易都需要经过我手。”
边境互市是北境军最重要的军费来源,每年春夏及秋冬的互市交易不仅仅是北境跟边境九部的交易,甚至有楼兰等西域各国的商队也会在此交易。因此每次的互市交易额都十分庞大,而北境军也会从中抽取一分部交易额作为回报,毕竟单依朝廷的拨款,北境军恐怕早就解散了。
正因为互市的重要性,所以只能牢牢掌握在镇北王及其心腹手里,如今姜南溪一来,就要动互市这块肥肉,不知道会引起怎样的反扑。
而镇北王听到这个提议,想也不想直接同意:“可以,但你必须要保证,互市所得收入,必须百分百用在北境军身上。”
听到镇北王如此爽快的决定,姜南溪微微愣住,随后坚定道:“王爷放心,我来北境不仅仅是为了北岌,更要做整个北境军的后盾,让你们没有后顾之忧。”
“既然如此,本王就放心的把互市交给你了。”
“谢王爷,南溪定不辱命。”
三人继续用餐,期间气氛和睦再没什么激动之举。
待到姜南溪离去后,蓝凤才忍不住问:“王爷如此轻易就把互市交给她打理,会不会太冲动了。”
看着饭桌上被折断的筷子,镇北王神色严肃,不似刚才的和善道:“她是子徵认定的姑娘,她的品性我信得过。”
“可陛下曾说,她是个疯子,王爷不怕她会反噬小郡王。”
“她确实是个疯子,但她同样足够聪明,仅用不到一年的时间,便迅速成长为京畿首富,并且还懂得如何改良各种民生、军备所需的机械。我应该庆幸,能完全克制她疯魔的人只有北岌,以及她无论何时何地,都把人当成人的态度和对国家的忠心。”
蓝凤认可道:“的确如此,她虽然疯,但不曾辜负百姓。”
“所以我跟陛下不同,陛下用眼睛看人,而我用心。”
想到这,蓝凤更是诧异:“王爷您说,南溪这么好的人,怎么就被子徵这个混小子拱了。”
说到儿子,镇北王有些得意道:“把南溪认作唯一的媳妇,是臭小子做得最正确的事情。南溪多好啊,又漂亮又能干,还有钱!我听说,她随手一挥,就给臭小子十万两零花钱啊,十万两啊,足够发半年的军饷了。”
蓝凤:...所以王爷就是看中人家有钱吧!
镇北王见人一副鄙视自己的样子,立即收敛起激动的表情,“别这么看本王,想想你有多久没见过十万两了,现在整个北境军穷得连军装都发不起,身上的棉衣还是年前的。为了筹够军饷,扶楹把自己的名下所有的陪嫁庄子铺子都买了,好好的一个郡主,身上连个像样的首饰都没有,所以要养活十七万北境军,以及将近
一百万的四城百姓,我们真的需要钱。”
北境每年跟户部要钱,户部都哭穷,如今天降神人,北境来了一个会赚钱的姑娘,还是小郡王认定的媳妇,王爷恐怕做梦都要笑醒了。
蓝凤道:“希望南溪这小姑娘真的能给北境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吧。”
拿起一旁的佩剑继续擦拭,镇北王道:“我可是非常看好她的,就怕子徵...”